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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商标驳回和商标不予受理虽然都是商标不能注册成功的表现,但其本质区别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商标注册的过程中,有的申请人提交商标申请之后,可能会遭遇商标驳回或者不予受理。
一、什么是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商标在注册的过程中,经过商标局实质审查后,认为该枚申请注册的商标有不能通过的理由,就会将其驳回。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有很多:
由于中国现在商标注册量大,目前最常见的理由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在近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务选项上构成近似或相同,因此不与核准注册。
此外,也会因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条例,如缺乏显著性、商标是行业通用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地名、商标名称容易产生不良影响等。
二、什么是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在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认为该商标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因而不受理该申请、不下发受理通知书的情况。
导致申请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申请书有问题的
1、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未打字或印刷的。
2、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3、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4、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书而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5、申请书上为填写商品项目名称的。
6、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字、签章或签字、所附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同的。
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1、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2、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3、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4、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5、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或提交了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6、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
其他方面存在问题的
1、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2、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3、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或不按照要求补正的。
综上所述,商标驳回是因为您的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了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条款,或者是您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别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构成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您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造成的。补救措施是按照规定,规范的提供申请材料,再次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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