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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般当事人在对商标评审委员要作出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审,这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不过申请进行商标复审的,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同时还需要提供复审材料,那到底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收到驳回通知书
1、商标申请人收到驳回通知书后,要注意商标局寄驳回通知书信封上的邮戳。驳回复审是有期限的,过期无效。目前有两种计算方法。
A、发文日期+15天路途时间+15天复审请求时间=30天。
B、信封邮戳+15天。
2、看看驳回的类型(是全部驳回还是部分驳回),如果是全部驳回,看看驳回的理由,有没有复审成功的胜算(如果申请人没有复审经验,可以找代理组织帮忙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复审。如果是部分驳回,观察一下驳回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属不属于自己的主营业务,以及综合其他的因素,考虑是否复审。如果复审,尽快处理,因为后续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时间有限。
二、前期准备工作
1、准备商标复审的材料
(1)驳回复审申请书;
(2)驳回复审理由书;
(3)驳回通知书原件及信封;
(4)委托书(没有委托代理机构的,不交委托书);
(5)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其他证据材料:
A、商标国内外申请注册受理通知书或者证书复印件;
B、商标是否为知名、著名、驰名商标;
C、商标的包装、广告、宣传、合同、销售单据等使用证据(复印件或者原件);
D、其他有助于复审案件的材料。
在以上材料中,因为时间紧迫,来不及准备所有材料时,我们可以先提交申请书、简短的驳回理由书、驳回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也可以先提交复印件。其他的补充证据材料可以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充。
三、提交申请
复审材料准备完成后,整理并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同时缴纳商标复审费用。
四、商标复审后续
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
2、一年半左右出裁定;
3、复审成功——移交商标局——公告——颁证。
4、复审失败——放弃或者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在商标复审的整个过程中,申请人需保持耐心与关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流程操作,以确保复审申请的顺利进行。同时,也需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复审的进展,灵活调整策略,为复审成功创造有利条件。若复审成功,则商标得以保全,申请人可以继续享有商标带来的商业利益;若复审失败,申请人也可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继续维权,或重新考虑商标的注册与使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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